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废止部分招标投标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三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屯昌县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评标专家: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法规文件清理的工作部署,经清理,我厅决定废止《海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综合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琼建招[2016]301号)等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现将废止文件目录予以公布。本决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废止的工程招标投标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0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
附件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废止的工程招标投标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转自: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