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 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3年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合称安管人员)线上报名及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考试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3年全年皆可报名
打印准考证时间:每月第三、四周(以短信通知为准)
考试时间:原则上每月最后一周(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名材料
1.承诺书;
2.身份证正反面;
3.社保缴纳证明;
4.学历或职称证书;
5.不少于32学时的安全生产培训学时证明;
6.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应提供任职文件,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应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
(三)考试程序
1.企业进入政务服务网,登录后在主题集成--一网通办中进入(新)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进入“安管人员管理”模块或登录网址http://sys.hizj.net:11001/(以下简称安管系统)提交报名申请;
2.系统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报考审核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安排在最近的月份考试;
3.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安管系统查询考试安排,打印准考证,组织人员按时参加考试;
4.学员配合考务工作人员身份核验和测温,按要求参加考试;
5.考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通过考试且无违纪违规行为的,5个工作日内系统生成合格证明。未通过的可申请补考。
二、考试收费
考试由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各企业对本企业报考人员报考所填报信息、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申请企业,一经查实,我局将取消已核发的合格证明,记入相关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对外公布。相关人员自公布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考核。
(二)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要求,在考试期间出现作弊、替考或其他违反考试纪律要求的,考试成绩取消,记入相关企业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对外公布。相关人员自公布之日起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考核。
(三)请考生带上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考点相关信息见安管系统通知公告。
咨询电话:0898-65220817
咨询QQ群:747299010、829100697、809371895
海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转自: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